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离婚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它们所需要的证件和手续是不一样的。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所需证件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其手续步骤如下:首先,夫妻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所需证件一般有: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手续步骤如下:首先,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开庭审理时,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