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离婚单方面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单方面起诉离婚,指的是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提出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手续: 首先是起诉阶段: - 确定管辖法院:原则上,要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通常就是户籍所在地,如果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要是被告外出满一年,可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是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就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 准备起诉材料:主要有民事起诉状(也就是离婚起诉书),用来表明您的离婚诉求等;原告身份证明,像户口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例如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如果有子女的话);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如果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得提供财产证明,像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等 。另外,起诉离婚需要证明感情破裂,比如家暴、婚外情等相关证据。 - 递交材料:准备好材料后,可以递交到法院窗口,也能邮寄立案,或者通过线上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立案 。法院审核通过会开出诉讼费交费票据,按要求在7日内缴费,交完费将凭证送至立案窗口或交给承办法官,才正式立案。 接着是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5日内会把诉讼状副本送给被告,被告要在收到副本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会审阅诉讼材料、调查研究、收集证据等。 然后是调解阶段: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会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达成和好协议,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调解书;要是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再就是开庭审理阶段:法院调解不成,就会进行开庭审理。会提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时,书记员先查明人员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等,之后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 最后是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还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便宣判。当庭宣判的,10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就发判决书。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住所地:通常指户籍所在地,若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民事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