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个男孩法院会如何判决?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两个男孩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法院的判决会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考量多方面因素。 首先,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大前提。 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法院会尊重双方的意愿,按照协商结果出具判决书。比如,双方都同意两个孩子都由一方抚养,或者一人抚养一个等具体安排,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孩子利益,法院通常会认可。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还可能处于哺乳期等原因。但如果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特殊情况,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 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等,这些都会影响法官的判断。此外,如果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这也会作为优先条件考虑。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对于抚养权的判决有重要影响。 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一般会从缓和家庭矛盾和公平的角度出发,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的概率较大,但这不是绝对的。如果一方出现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比如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患有久治不愈的艾滋病、梅毒等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等等,法院就有可能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归给另一方。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全方位考虑各种因素,选择对孩子的生活、学习、心理等各方面成长最有利的方案。 自由裁量权:指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一定自主判断和决定的权力,在抚养权判决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运用这个权力做出合理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