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过户?
最近想把房子卖掉,但不清楚签字过户的具体要求。房子是婚后买的,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必须夫妻双方都到场签字才能完成过户。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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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过户,取决于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 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过户。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双方对该房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任何一方单独处分都可能损害另一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如果一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可以授权另一方代签,但需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事项、授权期限等内容,以确保代签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果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那么只需要房屋产权所有人签字过户即可,另一方无需到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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