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子女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我家父母前些年离婚了,现在他们年纪渐大,身体也不太好,生活上有些困难。我就想知道,像这种父母离婚的情况,我们做子女的到底还有没有赡养他们的义务呢?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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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子女仍然有赡养义务。 首先,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讲,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是基于血缘或者法律拟制而产生的,并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改变。也就是说,无论父母是结婚、离婚还是再婚,这种亲子关系始终存在。 其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九条明确指出,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最后,赡养义务具体体现在多个方面。在经济上,当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子女应当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确保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在生活上,要关心父母的生活起居,给予必要的照料和帮助;在精神上,要给予父母关心和慰藉,让他们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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