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我是一名合同工,现在想辞职,但不太清楚要不要付违约金。我和单位签了合同,工作也有一段时间了。我就想知道在一般情况下,像我这样正常辞职会不会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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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合同工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转正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存在两种特殊情形时,劳动者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相关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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