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销后高管需要被解聘吗
我在一家公司担任高管,现在公司被吊销了营业执照。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和我的雇佣关系是怎样的,是自动解聘了,还是有其他说法?我想了解从法律角度,公司吊销后,对于高管的职位到底有什么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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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从劳动关系角度来说,高管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通常会终止。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相当于一种事实上的“解聘”状态。 首先来解释一下劳动合同终止这个概念。简单讲,就是劳动合同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结束了。打个比方,就好像两个人约定一起做一件事,现在这件事做完了或者出现了让这个约定无法继续的情况,那这个约定就结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当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这就是法律依据,它明确了公司出现这类情况时,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就走到终点了。 同时,公司还需要按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给高管等劳动者。经济补偿是怎么算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工作了3年,那就支付3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另外,从公司法角度,如果高管同时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对公司被吊销负有个人责任,自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在任职期间出现这种情况,其他公司也应当解除其职务。 总之,公司吊销后,高管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且可能影响到在其他公司的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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