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必须去户籍地派出所吗?


办理身份证并不一定必须去户籍地派出所。 在以前,办理身份证通常要求申请人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但随着社会发展和政府便民服务的推进,现在很多地区都开展了身份证异地办理的业务。这一便民举措主要是为了方便那些长期在外地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人,避免他们为了办理身份证而长途奔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安部关于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工作要求,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不过,异地办理身份证也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限制。比如,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是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另外,有些情形可能不适合异地办理,例如申请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在办理流程上,异地办理身份证通常需要申请人先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之后,异地受理点会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待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