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撞死人了保险赔钱后我还要赔钱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死人了,现在保险公司在进行赔付。但我心里很忐忑,不知道保险公司赔完之后,我自己是不是还得掏腰包。我想了解下具体在什么情况下我还需要赔钱,什么情况下不用赔。
展开


在车祸撞死人且保险赔钱后,是否还需要自己赔钱,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正常情况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责任在机动车一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也就是说,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对死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进行赔付。例如,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可能是一定数额,如果此次事故造成的死亡赔偿等费用在这个限额之内,那么保险公司赔付后,肇事者通常不需要再额外赔钱。 然而,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此时如果车辆还投保了商业保险,那么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条款约定继续赔偿。比如商业三者险,会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额、赔偿比例等进行赔付。 但要是交强险和商业险赔付后,仍然存在赔偿金额不足的情况,或者车辆没有购买商业保险,那么剩余部分就需要由侵权行为的责任人,也就是肇事者自行赔付。 另外,如果司机存在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毒驾等违法驾车行为,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之后有权向肇事者进行追偿,而且商业险通常会拒绝赔偿,这种情况下,肇事者需要承担大部分甚至全部的赔偿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