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我有一笔定期储蓄存款到期了,拿到了利息。但我不知道这部分利息收入用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不太懂税法这些规定,想知道在咱们国家,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到底要不要交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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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对于利息收入,它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的一部分,但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从2008年10月9日之后,个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定期储蓄存款所获得的利息收入,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不过,如果是在2008年10月9日之前取得的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是要按照当时的税收政策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在过去,曾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按一定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间,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期间,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按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如果你是在2008年10月9日之后获得的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就无需担心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但如果涉及到之前的利息收入,就需要根据当时的政策来确定是否缴纳以及缴纳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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