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人需要承担债务吗?
我最近对公司持股这方面有些关注,自己也有持股的打算。但心里一直有个疑惑,就是持股人在公司出现债务问题的时候,需不需要承担债务呢?想了解一下在各种常见情况下,持股人的债务承担是怎么规定的,好提前有个底。
展开


一般情况下,持股人也就是公司股东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正常来说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身财产去偿还,股东不会被要求用个人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股东未能实缴出资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其在公司章程中所约定的出资义务,那么股东则需为尚未出资的那部分金额向债权人承担偿还的责任。比如,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约定认缴100万出资,但只实缴了50万,那么在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该股东可能要在未出资的50万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偿还责任。 另外,如果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滥用了公司作为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这两种权利,试图通过各种手段来逃避债务,从而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了重大损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股东必须共同承担起对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例如,股东通过转移公司资产等行为来逃避公司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就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