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破产股东需要承担赔偿吗?
我是一家股份公司的小股东,最近公司经营不善,好像快走到破产那一步了。我很担心,想知道要是公司真破产了,我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啊?主要就是想搞清楚在什么情况下我得赔,什么情况不用赔。
展开


在一般情况下,股份公司破产,股东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按照《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就是所谓的“有限责任”,意思就是股东的责任被限制在其认购股份对应的那部分,公司用自己全部的财产去承担债务 。 但是存在特殊情况,股东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也就是没有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此外,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还有,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未依法清算等情况,也需要对公司破产带来的债务承担责任。相关概念:(有限责任:股东仅以自己认购的股份或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出资不实:股东没有按照规定足额缴纳自己承诺的出资 )(抽逃出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把自己已经投入公司的资金偷偷拿走 )(未依法清算: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公司进行清算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