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吗?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对应交税费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包含关系不太清楚。我知道这两者都和税务有关,但不确定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不是包含在应交税费里。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上,它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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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应交税费是否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 应交税费指的是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它就像是企业欠国家税务部门的一笔账,涵盖了很多种类的税,比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简单来说,只要是企业应该交给国家的税,都可以先放到“应交税费”这个大篮子里。 而营业税金及附加呢,它是损益类科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这个科目主要是用来核算企业经营活动中需要承担的这些税金对利润的影响。也就是说,它关注的是税金对企业盈利情况的作用。 在过去,“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的内容都属于企业应缴纳的税费,是包含在“应交税费”里的。不过,随着会计准则的调整,“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已经改为“税金及附加”。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所以,从本质上来说,这些原来在“营业税金及附加”里核算的税金,现在在“税金及附加”核算的税金,依然是企业应该缴纳的税费,仍然包含在“应交税费”当中。它们只是在财务核算的不同环节和角度有着不同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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