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判离婚后还需要再去民政局办手续吗?

我最近经历了法院判决离婚,现在有点疑惑。想知道是不是还得专门跑去民政局再办一次离婚手续,毕竟不太清楚法院的判决和民政局的手续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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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院判离婚后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手续。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有效文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也明确规定,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即解除。 判决书生效的时间通常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都没有人向法院提起上诉,十五日后的一天生效。也就是说,一旦判决书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就已经结束,无需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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