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携带哪些证明材料,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我和另一半商量好了要协议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带些什么证明材料。担心准备不齐全又得来回跑,浪费时间和精力。就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协议离婚到底需要携带哪些东西呢,想提前准备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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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办理协议离婚确实是有明确法律规定需要携带相应证明材料的。 首先,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户口簿能证明您的户籍信息和家庭关系,身份证则是确认您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比如,通过户口簿能明确您的籍贯、家庭住址等信息,身份证能证明您就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本人。 二是本人的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合法有效的凭证,只有持有合法有效的结婚证,才能够办理离婚登记,它是确认婚姻关系存在的基础。 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里应当清楚地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例如,要明确孩子归谁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抚养费,财产如何分割,债务如何承担等问题。 四是2张2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这照片用于办理离婚登记相关手续,方便留存档案和制作离婚证等。 此外,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协议离婚,除应当出具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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