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是否只赔偿直接损失?
我之前遇到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给我造成了损失,有直接的经济损失,还有一些间接的损失。我不太清楚在申请行政赔偿的时候,是不是只能拿到直接损失的赔偿,间接损失就没办法获得赔偿了,想了解下行政赔偿的范围到底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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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在行政赔偿中,一般来说主要赔偿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因为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现有财产的减少或者灭失。例如,行政机关违法扣押了你的车辆,在扣押期间车辆被损坏,那么车辆的维修费用就是直接损失,行政机关需要对此进行赔偿。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该法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会涉及对间接损失的考虑,但这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间接损失是指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通常,只有当间接损失是必然会发生的,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时,才有可能获得赔偿。比如,因为行政机关违法查封企业,导致企业无法按时履行订单合同,企业因此支付的违约金,这种情况下如果能证明违约金的支付是必然的结果,就有可能获得赔偿。但总体而言,行政赔偿以赔偿直接损失为主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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