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法院只通过发短信通知吗?
我收到了法院发来的短信,说有我的案子要处理,但我不确定这是不是正规的通知方式。我想问下现在法院是不是只通过发短信来通知当事人,还是有其他的通知途径呢?我担心是诈骗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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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并不是只通过发短信来通知当事人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规定的法院送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这意味着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是常见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就是法院工作人员直接将相关法律文书交到当事人手中;邮寄送达则是通过邮政等正规渠道将文书寄给当事人。 此外,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送达一般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其他送达方式都无法实现时才会采用。 关于短信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所以,如果当事人同意,法院是可以通过短信等电子方式送达通知的,但这不是唯一的通知方式。 如果你收到法院的短信通知,不确定其真实性,可以通过拨打法院官方电话、前往法院立案庭等方式进行核实,避免遭遇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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