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对公婆有赡养义务吗
最近在处理家庭事务时,想到以后公婆年纪大了,自己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赡养他们的义务呢?想弄清楚从法律层面来讲,我到底有没有这个责任,要是不赡养会不会面临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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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儿媳妇通常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子女明确不包括因姻亲关系形成的儿媳、女婿。也就是说,从法律条文规定上看,儿媳妇并非法定的赡养主体。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指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而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同样不包括儿媳。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需要明确的是,这种协助义务不是赡养义务本身,并且此规定只在夫妇关系存续期间有效。若夫妻离婚,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会自动解除。 不过,法律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体现了法律对丧偶儿媳赡养行为的肯定和鼓励。 相关概念: 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在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父母,并照顾他们特殊需要的责任。 协助赡养义务:指赡养人的配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赡养人履行赡养其父母的义务给予帮助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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