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营业执照归法人所有还是出资人所有?
我和朋友一起出资开了家公司,现在有了电子营业执照,我朋友觉得他出资多,执照该归他。可我觉得公司法人是我,执照得归我。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这电子营业执照到底是归法人所有,还是归出资人所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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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营业执照是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它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在法律上对于其归属的判断,需要明确法人和出资人的概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所说的法人通常是指企业法人,它是一个组织体,而不是具体的某个人。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责任。 出资人是向企业投入资本的自然人或法人,他们通过出资获得企业的股权或其他权益,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然而,出资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其对企业的股权方面,并不直接等同于对电子营业执照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电子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的合法身份证明,其对应的主体是法人组织。也就是说,电子营业执照归法人所有,而不是归出资人所有。 从实际意义来讲,电子营业执照代表着法人开展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法人凭借电子营业执照可以在市场中进行各种交易、签订合同等行为。而出资人虽然对企业有经济利益上的关联,但不能以出资的多少来主张对电子营业执照的所有权。即便出资人出资比例很高,也只能依据其股权比例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而不能直接占有电子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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