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贴罚单后马上开走,违停还算数吗?
我今天开车出门,临时在路边停了会儿,结果交警过来直接贴了罚单。我一看赶紧上车开走了。我就想问问,这种交警贴完罚单我马上开走的情况,违停还算不算数啊?会不会真的被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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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交警贴完罚单后马上将车开走,违停是否还算数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违停”的概念。违停,简单来说,就是车辆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停放。比如,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停车、在规定停车时间之外停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一旦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属于违停行为。 当交警贴上罚单时,其实就意味着他们已经完成了对车辆违停事实的认定和记录。这个记录过程,通常包含对车辆违停位置、时间等信息的确认。即使车主在交警贴完罚单后马上将车开走,这也无法改变在贴罚单那个时间点车辆处于违停状态的事实。 也就是说,交警的贴单行为是基于车辆在贴单时存在违停这一事实而做出的。事后车辆是否开走,并不影响之前违停事实的成立。所以,一般情况下,这种时候违停仍然算数,车主还是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不过,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车主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停车行为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车辆突发故障、紧急就医等)导致的,并且这种停车没有对交通造成严重影响,那么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诉。经过核实后,有可能会撤销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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