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钱法人代表有连带责任吗
我开了家小公司,最近经营困难欠了不少钱。我是公司法人,想问要是一直还不上,我个人会不会得连带还钱啊?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判定的,我需不需要提前做些什么准备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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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欠钱,法人代表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就如同一个独立的“人”一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且享有法人财产权。按照《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就意味着,正常来讲,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己负责偿还,和法人代表个人没直接关系。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人代表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法人代表同时也是公司股东,当出现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时,比如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混同,无法区分,此时股东(也就是作为股东的法人代表)就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要是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如果法定代表人有过错,法人可以向其追偿 。总之,企业欠钱时法人代表是否有连带责任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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