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被拘留出来时需要家属签字吗?
我朋友因为嫖娼被拘留了,现在快出来了,不太清楚出来的时候是不是得家属签字。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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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被拘留出来时,一般不需要家属签字。 首先,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并非犯罪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明确了嫖娼行为的处罚方式。 其次,关于拘留相关程序,法律并没有规定被拘留者释放时需要家属签字。不过,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也就是说,在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时,公安机关会通知家属,但这与拘留释放时家属签字并无直接关联。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嫖娼是一种不良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序良俗,会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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