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需要办理备案登记证明吗?

我打算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但是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是不是必须要办理备案登记证明,不办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办理的流程和要求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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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生资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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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通常是需要办理备案登记证明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再生资源回收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的回收和经营活动。而备案登记证明,就是从事这个行业的经营者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由部门核发的一个证明文件。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不办理备案登记证明,可能会面临相应的处罚。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未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办理备案登记证明的流程一般如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通常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然后前往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提交申请;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给予备案登记并核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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