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结婚前的债务,老婆需要偿还吗?

我老公在结婚前有一些债务,现在债主好像想让我也一起还钱。我心里很困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到底有没有还钱的义务。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我是否需要为老公婚前的债务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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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丈夫结婚前的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这是因为婚前债务通常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所谓夫妻个人债务,就是在婚姻关系成立前,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主要是用于个人投资或者消费等,与婚后的夫妻共同生活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应由欠债的丈夫用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同时,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丈夫所欠的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比如婚前为了购房负债,婚后该房屋用于夫妻共同居住,那么这笔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妻子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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