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与商标冲突的表现形式具体在哪些方面?


域名与商标冲突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恶意抢注。这是指Internet网用户明知或应知自己申请注册的域名的识别部分与他人享有权利的注册商标相同,却仍然申请注册的行为。例如,某知名品牌的商标已经广为人知,而有人故意将该商标注册为域名,企图从中获利。 其次是权利冲突。即同一域名的标识部分有数个商标权人。由于域名具有唯一性,在因特网上不允许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域名,所以当多个商标权人对同一域名标识部分主张权利时,就会产生冲突。比如,不同地区的两个企业拥有相似商标,其中一方注册了包含该标识的域名,另一方可能会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再者是技术冲突。域名是由具有识别功能的文字和数字组成,作为网络用户在虚拟网络上的主要标识手段。当域名与商标在技术层面上存在不一致或冲突时,也会引发问题。例如,某些商标可能包含特殊字符或格式,在域名注册系统中无法准确体现,从而导致两者之间的冲突。 另外,注册域名后长期不使用,并阻碍他人使用的情况也较为常见。这种行为会使得真正需要使用该域名的人无法获得,影响了正常的商业活动和网络秩序。比如,有人注册了与某热门行业相关的域名,但长时间闲置,不让其他有需求的企业或个人使用。 还有一种是出于获取不正当利益,进而以高价出售、出租等方式转让该域名的行为。一些人通过恶意注册包含他人商标的域名,然后向商标所有者或相关方索要高额费用,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商标所有者的利益。 此外,域名注册在先也可能引发冲突。即域名所有人注册域名之后,商标注册人才对该域名具有标识性部分申请注册商标并取得商标权。由于域名是全球性的,无所谓地域性,而商标则有严格的地域性,此时商标专用权不能延及到该域名。 最后,当注册的域名中含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名称时,也会产生冲突。因为域名与商标都有重要的识别价值,只是域名识别性的基础是网络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