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有过失犯罪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对毒品犯罪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想弄明白在毒品犯罪里存不存在过失犯罪这种情况。我想知道判断的法律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说说,好让我更清楚这其中的法律规定。
展开


毒品犯罪没有过失犯罪。 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过失犯罪。根据《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而且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而毒品类的刑事犯罪都是属于故意犯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像我们常见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等这些毒品犯罪,都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去实施这些行为的。 比如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这里很明显是要求行为人主观故意去进行这些行为才构成犯罪,过失的心态不可能构成此罪。再如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主观方面也是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总之,毒品犯罪领域不存在过失犯罪的情况,只要涉及毒品犯罪,都是基于行为人故意的主观心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