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电瓶车被撞对方全责,该如何要求赔偿?

我骑电瓶车被撞了,交警认定对方全责。现在我身体有些受伤,电瓶车也有损坏,可我不知道具体能让对方赔偿哪些项目,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另外,要是对方不肯赔偿或者赔偿金额谈不拢,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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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电瓶车被撞且对方全责时,您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要求赔偿: 首先,赔偿的项目和范围方面,主要分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这是用于治疗受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比如因受伤住院治疗产生的各种检查费、药品费等。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侵权方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例如,您是一名快递员,因伤休息了一周,这一周没有收入,对方就需要赔偿这一周的误工损失。 - 护理费:如果受伤需要他人护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比如因去医院复查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产生的费用。 -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为了帮助身体恢复而需要额外补充营养的费用。 - 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造成残疾):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残疾器具辅助费(如果造成残疾):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主要就是电瓶车的维修费等实际损失。 其次,赔偿途径方面,如果对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或者没有投保商业险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最后,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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