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从侧面撞上汽车,责任该如何认定?


在判定电动车从侧面撞上汽车的责任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如果是其中一方的过错导致了这起交通事故,那么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例如,电动车闯红灯或者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规则,而汽车正常行驶,这种情况下电动车可能要承担全部责任;反之,如果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比如超速、违规变道等,而电动车正常行驶,那么汽车可能要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是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引发了此次交通事故,则需要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例如,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汽车又未注意观察路况,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有过错,就需要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来划分主次责任或者同等责任。 如果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比如,突然出现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电动车失控撞上汽车,且双方都没有任何违规行为,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交通意外,双方都无需担责。 若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例如,电动车驾驶人故意撞击汽车,那么汽车一方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涉及机动车与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事故,若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无过错,可由机动车方面承担赔偿;如有确凿证据显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责任,可适度减轻机动车方赔付;若机动车方面无过错,仅需负担不超10%的赔款;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若蓄意撞击车辆,机动车方面亦可不承担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