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是什么意思?
我换工作到了另一个城市,单位说要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我不太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办理这个有什么用呢?对我以后看病报销会有啥影响?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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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通俗来讲,就是当职工从一个地方换到另一个地方工作时,把自己原来在当地参加的职工医保关系,转到新工作地的医保体系里。 这么做主要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变动后,医保权益能够得以延续。比如,之前在原参保地积累的医保缴费年限、个人账户里的钱等,都可以随着转移到新的参保地。这样,职工在新地方看病就医时,就能继续享受医保带来的福利。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其中明确指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对于转移接续的具体操作,通常是由参保人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新参保地受理申请后,会与原参保地进行对接,完成信息和资金的转移。之后,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就可以使用医保进行看病报销等操作了。并且,在原参保地积累的缴费年限,也会合并计算到新参保地,这对于达到一定年限后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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