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我有个债务纠纷案子,法院已经判决我胜诉了,现在准备申请强制执行。但被告有好几个债权人,我想知道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是按照债权的先后顺序,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
展开


强制执行债务清偿顺序,指的是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并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各个债权人的债权受偿的先后次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也就是说,如果大家的债权都没有担保,谁先申请法院采取执行措施,谁就先获得清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比如,有人对债务人的房子有抵押权,有人只是普通的金钱债权,那么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可以先就房子的价值获得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这意味着大家的债权都没有担保,并且执行财产不够还所有债时,大家按债权比例来分这些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