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委托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防城港,律师收费有多种方式,不同类型案件收费标准不同。 首先是计时收费,适用于全部律师服务事项,收费标准通常是每小时200 - 2000元。这个计时收费的时间确定,要按照《广西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相应规定来执行。简单来说,就是律师为你工作的每一小时,按照这个标准来计费。 对于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在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里,不涉及财产的情况下,收费标准是1000 - 10000元/件。刑事案件的话,侦查阶段收费是2000 - 15000元;审查起诉阶段也是2000 - 15000元;审判阶段根据法院层级不同收费有别,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收费是2000 - 20000元/件,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是3000 - 35000元/件,高级法院审理的案件是8000 - 50000元/件,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是30000 - 150000元/件。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收取,也可选择按比例收费,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按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费率为5%,每件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10 - 50万元(含50万元),费率为4.5%;50 - 100万元(含100万元),费率为4%;100 - 500万元(含500万元),费率为3%;500万元 - 1000万元(含1000万元),费率为2%;1000万元以上,费率为1%。这就是说,如果涉及财产纠纷,律师会按照财产标的的不同额度,按照相应比例来收取费用。 此外,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自治区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备案。而且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城市居民,如因公受损害请求赔偿的(责任事故除外),请求赡养、扶养、抚养而生活确有困难的,请求劳动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金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无力负担律师服务费的,律师事务所应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对非城市居民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属国家级贫困县、自治区级贫困县(含防城区)的律师事务所,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在其他县级(不含城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