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保护特征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保护特征有多个方面。 首先,驰名商标具有超越地域范围的垄断权。这和一般法律意义上的商标专用权不同,驰名商标的独占权超越本国范围,在世界各国(至少是巴黎公约成员国)都能得到保护。这意味着即使在其他国家没有注册该驰名商标,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保护,防止他人恶意使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对此有相应规定,保障了驰名商标在国际上的一定地位。 其次,驰名商标拥有超越先申请原则的注册权。一般情况下,商标注册遵循先申请原则,但驰名商标即便未注册,只要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内也受到法律保护。这是为了防止他人通过抢先注册驰名商标来获取不正当利益。 再者,其转让权和许可权受到严格限制。由于驰名商标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市场价值,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以及维护驰名商标的品牌形象,法律对其转让和许可进行严格把控。如果随意转让或许可,可能会导致市场上出现质量参差不齐的商品或服务,损害消费者权益和驰名商标的声誉。 另外,在保护范围上也有特殊规定。禁止他人采取复制、摹仿或者翻译的方法,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使用与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的商标,避免导致混淆;对于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仅禁止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如此操作,还禁止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和实际使用相同商标,防止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同时,禁止他人以未注册商标形式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的商标;并且禁止他人将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使用,防止欺骗公众和造成误解。这些规定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有体现。 相关概念: 垄断权:指对某种资源或市场具有排他性的控制权,在驰名商标这里体现为超越一般商标专用权的特殊独占权利。 先申请原则:商标注册时,谁先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就授予谁的原则。 转让权:商标所有人将其商标权转移给他人的权利。 许可权:商标所有人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