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派出所已经调解处理好了,过了几天对方又找事该怎么办?


如果打架派出所已经调解处理好了,过了几天对方又找事,以下是具体的应对办法: 首先,要及时收集对方再次找事的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的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对于后续处理非常关键,它能清晰地反映对方再次寻衅的情况。 接着,根据对方找事的情节严重程度来采取不同措施。如果情节较轻,只是一些言语上的挑衅等,还未构成明显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之前的调解约定,要求其停止。若沟通无果,你可以拿着收集好的证据前往派出所,向民警详细说明情况,派出所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进行处理。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派出所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警告或者给予罚款等治安处罚 。 要是对方找事情节严重,比如再次动手打人,造成了一定的身体伤害。这时候你要立即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会对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你要尽快去医院进行伤情鉴定。如果伤势达到轻伤或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便只是轻微伤,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并且公安机关也可能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另外,公安机关立案后,你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争取更多的赔偿。 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妥善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之前派出所的调解协议、警方处理记录等,这会为你后续的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相关概念: 治安处罚:就是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