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既遂的判刑情况,需要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下,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这里的“伪造”就是指仿照真实的身份证件制作虚假的证件;“变造”是指采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对真实的身份证件进行加工改造,改变其真实内容;“买卖”则是指购买或者出售身份证件的行为。
而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同样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 ,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常见的情况包括伪造、变造的次数多、数量大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给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例如,某人多次伪造身份证并出售给他人用于非法活动,非法获利数额较大,这种情况下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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