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我对公安机关的职能不太清楚。平时只知道警察能抓坏人,可感觉他们的工作肯定不止这些。我想了解一下,在我国,公安机关具体都有哪些基本职能呢?这些职能是依据什么来确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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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指的就是公安机关所具备的基本功能和作用,这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分别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 专政职能,是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简单来说,就是针对那些想要破坏我们国家稳定、做出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公安机关要采取措施来打击他们,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任务。在实际中,当发生恐怖袭击、严重暴力犯罪等情况时,公安机关就要运用专政职能来应对。 民主职能,是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社会效能。也就是说,公安机关要保障人民能够正常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比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纠纷、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求助,他们会依法处理,保护我们的权益。《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等。公安机关通过日常的治安管理、户籍管理、提供救助等工作来实现民主职能,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关系。专政职能是实现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发挥专政职能的基础条件。只有同时发挥这两种职能,公安机关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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