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已经结婚了还和我交往,我给她花的钱财可以找回吗?
我和女朋友交往一段时间后才发现她已经结婚了,之前给她转了不少钱,还一起有很多生活开销。现在心里很憋屈,想知道这些钱能不能要回来,特别是那些转账的钱,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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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能否找回钱财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生活花费的承担部分,比如日常一起吃饭、看电影等开销,通常是无法要求返还的。因为这类支出在现实中一般被视为维系恋人间共同生活的必要开销,是为了维持两人相处时的正常生活而产生的费用。 其次,对于特定金额的转账或礼金,比如在特殊节日(如情人节、生日等)转给对方的较大金额款项。如果这些款项是在情侣关系的背景下,基于特殊目的赠送出去的,一般会被视为赠予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予行为在完成后,除非有明显证据表明是有意向的偿付或者存在其他形式的交换,否则一般难以撤销,也就是很难要回。例如,一方明确表示这是借款,或者有聊天记录等证据能证明该款项不是赠予而是借款性质的,那就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 最后,如果男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所花之钱是女方向其借款的,此种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退还。例如,有借条、借款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在一些实际案例中,如男方发现女方已婚后起诉追回转账款,若能证明是借款关系,法院会支持男方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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