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的银行卡给别人拿去诈骗,自己会有什么罪?
之前把自己一张银行卡给别人用了,后来听说对方好像用这张卡进行诈骗活动。心里特别慌,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有罪。想了解下,要是真涉及诈骗了,我得承担啥法律后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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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自己的银行卡给别人拿去诈骗,自己是否有罪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对他人使用银行卡进行诈骗的事情完全不知情,那么通常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构成犯罪一般需要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不知情就不存在这种主观过错。 但是,如果明知对方要用银行卡去实施诈骗行为,还把银行卡提供给对方,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共犯。共犯简单说就是和实施犯罪的人一起共同完成犯罪行为。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明知”,不仅看当事人自己怎么说,还会综合各种证据来认定,比如双方交流的信息、事情发展的过程等。要是真的被卷入这类事情,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很重要,如果确实不知情,要尽可能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相关概念: 共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中,虽然每个人具体行为可能不同,但都是为了实现共同的犯罪目的而相互配合。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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