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找律师诉讼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律师费指导价有哪些规定?


在邯郸,律师诉讼收费标准及律师费指导价规定如下: **收费方式及标准**: - **按件收费**:对于推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子),若不涉及财产关系,可以计件收费。每件收费金额可在3000元至30000元幅度内协商,具体由律所与委托人确定。比如一些单纯的解除合同纠纷,不涉及财产分割等情况,就可能适用按件收费。 - **按标的额收费**:同样是推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子),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诉讼阶段的收费金额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计算。具体为:标的额1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8%扣除,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扣除;标的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含)之间的部分按6%扣除;标的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4%扣除;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扣除。例如,标的额为50万元的案件,10万元部分按8%收取8000元,40万元部分按6%收取24000元,总计收费32000元。 - **计时收费**:推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可协商按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可在每工作小时500元至3000元幅度内协商,具体由律所与委托人确定。比如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根据咨询时长来收费。 **特殊情况收费规定**: - **费用承担特殊情形**:通常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一方当事人自行承担,因为法院一般不认为律师费是为诉讼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也可主张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并非全部费用),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等。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双方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会得到法院支持。 - **其他特殊情况**: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办一审再办二审的或曾办一审或二审,再办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参照一审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收费可高于规定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三倍;实行财政补贴的律师事务所及贫困县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按上述收费标准的低限收费,或按低限与委托人协商;律师事务所接受涉外案件当事人委托,办理各类案件,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收费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具体收费还需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