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家法律取消诉前保全了吗?

我在处理一个经济纠纷,打算申请诉前保全来保障自己权益,但听说国家法律取消诉前保全了,这是真的吗?我想知道现在到底还能不能申请诉前保全,要是能的话具体咋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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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还没正式打官司之前,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匿财产,导致自己后面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把对方的财产先控制起来。 国家法律并没有取消诉前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诉前保全仍然是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当出现紧急情况,比如债务人准备转移名下的房产、车辆,或者准备将银行账户里的存款转走等情况时,债权人就可以通过申请诉前保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不过,申请诉前保全是有一定条件和要求的。首先,情况必须紧急,如果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比如,在一些买卖合同纠纷中,如果卖方发现买方有转移货物或者资金的迹象,不及时保全可能导致自己无法收回货款,这种情况下就符合情况紧急的条件。其次,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这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诉前保全的权利,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房产、车辆等,具体的担保方式和金额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此外,申请诉前保全还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一般来说,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保全的财产范围、保全的理由以及提供的担保情况等内容。 如果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将会解除保全。这是为了促使申请人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避免长期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限制。 综上所述,国家法律并没有取消诉前保全,它仍然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诉前保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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