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用是如何收取的?又在什么时候收费呢?


律师费用的收取方式和时间因多种因素而异。 首先,关于收取方式。《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比如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 - 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像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 - 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例如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比例可能为8% - 10%,最低一般不低于5000元;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为6% - 7%等。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政府指导价标准为50 - 1000元/小时。 对于刑事案件,实行分诉讼阶段计件收费。侦查阶段800 - 5000元/件;起诉阶段800 - 5000元/件 ;一审阶段1600 - 15000元/件等。 再来说收费时间。实践中,收费时间没有固定统一的规定。有些案件可能在委托律师时就一次性收取全部费用;有些较为复杂、周期长的案件,律师和委托人可能会协商分阶段收费,比如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分别收费;还有一些涉及财产关系且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案件,如果是风险代理(即案件成功后才按一定比例收费),那么费用通常在案件达到约定结果后收取。不过风险代理收费有严格限制,部分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收费,比如婚姻、继承案件等。 相关概念: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报酬。 政府指导价: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在律师收费中,部分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目的是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公众利益。 市场调节价: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在律师收费领域,对于一些服务项目,在遵循相关原则基础上,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收费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