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1 - 10级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伤残等级1 - 10级的划分是一个较为复杂且专业的过程,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伤残等级的划分是根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同时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下面为你具体介绍各级伤残的情况: - **一级伤残**:这是最严重的伤残等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其他二级伤残情况之一;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等。 - **二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比如,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等。 - **三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像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等。 - **四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例如,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 **五级伤残**: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比如,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 - **六级伤残**: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例如,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 **七级伤残**: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比如,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社会交往降低。 - **八级伤残**: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例如,人格改变;单肢体瘫肌力4级;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等。 - **九级伤残**: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像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 **十级伤残**:这是最轻的伤残等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比如,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手掌、脚掌的植皮面积大于或等于百分之三十等。 这些伤残等级的划分标准主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等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