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生效后具体是怎样执行的?

我之前和别人有民事纠纷,法院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但对方一直不履行判决内容。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具体会通过哪些步骤来执行判决,我又需要做些什么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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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生效后的执行流程,具体如下: **申请执行阶段**: 如果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作为权利人的你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有一定期限,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申请时要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并提交申请执行书(写明你和被执行人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事项)、生效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明确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如果你是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得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不过,像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等一些特殊案件,可不经申请,由审判庭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法院受理与通知阶段**: 法院的立案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会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不符合条件的,会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机构接受移送后,会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执行阶段**: 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常见的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若在采取措施后仍无法执行,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等发现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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