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打死人会怎么判刑?


未成年人打死人的判决结果会依据其年龄和犯罪情节来定。 首先,十二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打死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认知和控制能力有限,还不具备对严重犯罪行为的充分理解和判断能力 。 其次,对于十二岁至十四岁之间的未成年人,若故意伤害致死或使用极端残忍手段导致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究刑事责任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考虑到虽然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心智尚不成熟,但一些极其恶劣的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他人生命安全,不能完全不予以法律制裁。 最后,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暴力行为致他人死亡者,应视为故意杀人罪。一般来说,适用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情节轻微则处以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但应对其予以适当的宽大处理。这是因为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由于其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所以法律规定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依据是《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总之,法律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上,既要考虑到对受害者的公平正义,也要兼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相关概念: 刑事责任:简单说就是因为实施了犯罪行为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收容教养:是对那些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进行集中教育管理的一种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