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两个孩子怎么判?


离婚时关于两个孩子的判决情况如下: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那么法院会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结果出具判决书。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损害孩子利益,法院通常会认可。 其次,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会遵循一些原则来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陪伴,从生理和心理需求上,母亲直接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父母的经济状况,经济条件更好的一方可能在抚养孩子上更有优势,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资源;个人素质,品德良好、有责任心的一方更有利于引导孩子健康成长;生活环境,稳定、良好的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有益;对子女的责任感,平时对孩子照顾较多、关心孩子成长的一方会更受考虑;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可以表达自己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法院会充分考虑他们的想法。 通常情况下,可能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子女,但这不是绝对的,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怎样的抚养安排对孩子的成长,包括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等方面最为有利。 意思自治:指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决定自己的行为,在离婚孩子抚养协商上就体现为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