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时,法院如何判定是否判离以及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我和配偶感情出现了很大问题,打算起诉离婚,但不太清楚法院会依据什么来判断是否批准离婚,还有就是具体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的判定标准和法院确定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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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关于起诉离婚法院如何判离以及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具体解答如下: 首先,法院判离的关键在于确认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存在以下一些常见情形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而且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当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时,法院会判决离婚;若尚未完全破裂,则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其次,关于起诉离婚法院的确定。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离婚诉讼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一般指的是户籍所在地。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管辖法院的确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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