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被告找不到人法院会如何处理?
我打算起诉离婚,可被告不知道跑哪去了,完全联系不上。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处理这个离婚案子啊?是会直接驳回我的起诉,还是有其他办法继续推进?我特别想了解法院在这种状况下的具体操作流程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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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起诉离婚被告找不到人时,法院通常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是送达传票环节。如果被告找不到人,法院可通过公告等方式送达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且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这意味着即使被告找不到,法院也会通过公告的形式让其知晓被起诉离婚这件事。 接着是庭审环节。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哪怕被告没到庭,法院依然能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找不到被告已经两年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院在处理起诉离婚被告找不到人的情况时,会依法保障双方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推进离婚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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