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法院对财产分割是如何判决的?

最近正打算离婚,对财产分割这方面不太懂。家里有房产、存款,还有一些投资收益,不知道这些在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想了解一下法院判决财产分割的具体标准和依据是什么,自己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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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首先遵循双方的约定。《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有这样合法有效的约定,法院会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指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比如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工资收入、经营店铺的盈利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而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像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 当双方对共同财产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在婚姻中照顾子女、老人付出较多,或者一方属于无过错方,像另一方存在家暴、出轨等过错行为时,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付出较多的一方。另外,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不同情形处理。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有平等处理权。 夫妻个人财产:指夫妻一方独有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在财产分割时,考虑到子女抚养、女方权益保障以及无过错方的公平,给予相应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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