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怎样才能具有居住证?


外地人想要获得居住证,其实就是为了能在居住地享受到一些便利和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申领居住证的相关事宜。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申领居住证需要满足的条件。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这里所说的“居住半年以上”,通常是指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合法稳定就业”,就是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接着,说说申领居住证需要准备的材料。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最后,讲一下申领的流程。一般来说,申请人先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然后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申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会予以受理。之后经过审核等一系列程序,若审核通过,就会发放居住证。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上会有一些细微差别,你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确保顺利拿到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