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具体是如何处罚的?
我所在的公司近期在财务审计时,发现部分财务会计报告不见了,怀疑有人故意销毁。我想知道如果真的构成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具体会面临怎样的处罚,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展开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处罚,需要根据犯罪主体的不同来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对于自然人犯罪:如果自然人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对于单位犯罪:单位犯此罪时,首先会对单位判处罚金。此外,对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依照自然人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也就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通常是指销毁的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巨大、对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该条款明确规定了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具体处罚措施。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