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妨害植物检疫罪既遂后,刑事责任具体是如何追究的呢?

在实际生活中,一些涉及植物检疫的行为可能会不小心触犯法律,但不清楚是否构成妨害植物检疫罪既遂以及会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比如在植物运输、种植等环节没按规定检疫,想了解这种情况下一旦构成既遂,具体在法律上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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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妨害植物检疫罪既遂的刑事责任追究,需要从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两个方面来看。 首先,对于个人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通俗来讲,就是没有按照国家制定的关于植物检疫的一系列规则和要求去做。例如,在植物的引进、运输等过程中,不按照规定进行检疫申报、逃避检疫检查等行为。而“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比如因为没有检疫导致某种有害生物大规模传播,对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造成严重破坏。“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情况,比如虽然还没有实际引发疫情,但行为人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引发疫情风险,像多次违规运输未经检疫的植物且数量较大等情况。 其次,对于单位犯罪。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单位如果存在违反植物检疫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单位要交罚金,同时单位里相关的负责人也要按照前面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来承担责任。 总之,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应当严格遵守植物检疫的相关规定,避免触犯法律带来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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